立建築

雙手靈巧,技巧獨特,
懷有二心。
宜蘭法院

宜蘭法院

與大地、歷史(傳說)的對話

以龜山島在歷史(傳說)中,美麗的噶瑪蘭公主與龜大將深植人心的愛情故事為延伸,將龜背龜甲拼圖般的紋理,作為設計的聯想;觀察宜蘭現有街道及自然環境的分佈,由道路、田埂、山、水、海、房子……等,自然╱人工交錯形成地景拼圖般的紋理,作為設計的聯想;根據宜蘭新縣政府中心地區規劃中所包括之「都市軸」、「龜山軸」、「內環」、「中環」、「外環」等五個原素,所形成新縣政府中心廣場的向心點為中心,向外輻射所形成的都市拼圖般的紋理,作為設計聯想。由上述三點做為本案設計構想的文本(text),經由混血(hybrid)、醞釀、轉換的過程,產生出本案基本配置的主要概念,企圖與現有大地紋理,舊有歷史(傳說)相互呼應,並延伸作有機的整合,希望能藉此展望本土建築環境的未來,成長出新的可能性,以達到承先啟後的目標。

 

與人、神的對話

取古代衙門公堂兩側衙役所形成的莊嚴、肅穆之空間意象,將人與人的關係經超越(Transcend)轉換成人與神對話的可能性,以法庭空間群(由衙役的聯想),及圓頂天光長廊(神與自然的聯想),所形成的對稱、重複之長形空間,塑造出空間莊嚴、肅穆的氛團,以期使經歷此空間的使用者(法官、律師、被告、原告、家屬等),都能激發其內在的良知,進而產生深刻的反省,而執法人員能在考量情、理、法原則下,做出公平、公正的判決。

 

與自然(山、海、土地)的對話

本案中的主體建築(小法庭群),以軸線對應龜山島,並在西側收一靠背般的弧牆,產生背山面海之效果,整體建築群並與新縣政中心及新縣議會大樓等建築相互呼應,共同界定一完整內聚的虛空間,以強化新縣政府中心區域戶外空間的意象。法庭本身除了是古代莊嚴、肅穆之衙門般聯想外,其本身的結構為預鑄系統,外牆由預鑄板組合,而內部使用木質的Panel系統,而外部使用能隨時間產生變化的銅綠銅片作為外飾,配合法庭群像小丘般的外形,使人與附近環境的中央山脈及龜山島(綠)產生聯想,至於建築物的人工水池則令人產生海的聯想。其他部份的建築外牆,以水泥摻色粉或紅磚牆做為外飾,以呼應土地的質樸與原真。

 

與台灣生命力的對話

運用內部空間虛(void)╱實(solid)的轉換,光影明╱暗的變化,配合外部環境建築╱地景(水、植栽、地形……)之figure╱ground方式,由裏而外、由外而裏(inside of outside╱outside of inside)延伸交織,並應用本土材料(紅磚、水泥牆摻色粉、玻璃……等),交互搭配運用,使本設計同時擁有地景、雕塑及建築之特性(in-between Landscape. Sculpture and Architecture),藉此與「台灣生命力產生對話,展現台灣特有的「莽動」野性行為氣息。

 

創造內外空間相互穿透交織的樹林

․「架構性」的安排樹木,強化建築之特性及其內部空間層次,賦予建築空間一全新向度。
․樹木的圍蔽塑造出「內院空間」,並配合建築空間的延展性,創造室內、外之空間穿透性及整體性。
․樹陣(Bosque)的通透性,延伸並結合基地西北側的長形綠帶(主軸)。
東側樹木的安排「框取」出建築正面的「水池」,突顯它在本案景觀中的主體性,利用樹林之疏密配置,保持了兩處進口的自明性及引導性。
․利用樹木的安排所形成的基地戶外的景觀與環境,自然的將建築融入整體區域的地景中。
․樹木、水池的橫向綠條,及延伸進入室內的紫竹植栽,將建築固著於土地中。
․水之意象:淨化、沈靜──對於基地內外兩造環境;清透、透明化──對於法庭建築。
分類 競圖
地點 宜蘭縣
年份 1999
宜蘭法院
宜蘭法院
宜蘭法院
宜蘭法院
宜蘭法院
宜蘭法院
宜蘭法院

宜蘭地方法院

從古代兩排衙役
從莊嚴肅穆的對話
演繹成人與神的對話
主要空間指向龜山島
與大地 山海 歷史 傳說 對話
內外空間相互交織穿透
讓堅硬安全確實的人造物
與自然柔和的樹林
相互學習
相互圍合
相互借景
讓人們 法官 發現
心中善良的一把尺
與正義 公理 良善 對話
宜蘭法院
宜蘭法院
宜蘭法院
01  /  10